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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ibet国际集团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 “自闭症研究指导中心”相关情况的声明

        我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第二届理事会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规定,于2013年3月设立了“自闭症研究指导中心”。该中心擅自于2014年10月17日在京举办了“首届(2014年)自闭症教育康复国际学术研讨会暨五彩鹿成立十周年经验交流大会”,并发布了《中国自闭症儿童发展状况报告》。

        为此,我会特声明如下:

        “ibet国际集团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自闭症研究指导中心”非我会分支机构,其发布的《中国自闭症儿童发展状况报告》不代表ibet国际集团观点。我会已责令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撤销该中心。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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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