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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bet国际集团 来源:ibet国际集团


国际教育双语教师教育教学专业能力标准(试行)


 


  为促进国际教育双语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国际教育双语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参照《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结合国际教育双语教师特点,特制定《国际教育双语教师教育教学专业能力标准》(以下简称《能力标准》)。国际教育双语教师是实施双语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对世界各国(民族)文化持包容态度。《能力标准》是对国际教育双语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国际教育双语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国际教育双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基于教师资格标准,高于教师资格标准的倡议性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是对国际教育双语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

  本标准是引领国际教育双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不对各个学段的双语教师作特殊规定。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国际教育

  教育机构内开展的,促进学生国际流动的,使不同的知识、文化和思想等在国家之间实现流动的教育过程,旨在促进学习者的思想开阔和知识扩充,培养学生的国际理解意识和素养,对不同种族文化持包容开放的态度。

  2.2 双语教育

  指的是同时运用汉语和外语进行教学,且用外语讲授学科专业知识的比例不低于49%的教育。

  2.3 双语教师

  在中国学校里使用汉语和外语两种语言进行学科教学的教师。

  3. 基本理念

  3.1 具有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

  具有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教育教学中向学生传递“相互依存的国际权力观、共同利益观、可持续发展观和全球治理观”,培养学生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

  3.2 师德为先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富有爱心、责任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3 育人为主

  注重双语教育教学的育人功能,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传承和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尊重、理解和吸收世界各国(民族)的优秀文化,形成包容的胸怀和开阔的文化视野。

  3.4 学生为本

  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学生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3.5 专业为重

  将双语学科知识与双语教学实践相结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研究学生心理和学生学习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提高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使教育教学专业能力满足岗位需求。

  3.6 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先进经验;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4.基本内容

《能力标准》以双语教师胜任力模型为基础,包含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实践共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以及26个三级指标,每个三级指标提出了对双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具体要求。


双语教师胜任力模型图.jpg

图1 双语教师胜任力模型图


表1 双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标准体系

国际教育双语教师教育教学专业能力标准(试行) 表.jpg


  5. 实施建议

  5.1 充分发挥《能力标准》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各个学段应结合该学段学生的发展特点、学习特点等完善双语教师教育教学专业能力要求方案;注重双语教师职业理想与道德教育,增强双语教师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5.2 《能力标准》是对国际教育双语教师专业能力的基本要求,双语教师应根据相关要求,制定自我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深入开展教育教学实践,不断创新;积极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参加双语教师培训和自主研修,提升专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