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国际集团

图片
分享到
作者:ibet国际集团 来源:教育部官网


四部门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严禁随意扩大范围。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作好衔接。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通知》要求,严禁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


  《通知》提出,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要因地因校制宜,开设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适当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


  《通知》强调,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地方和学校要按本地区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课后服务相关费用。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时间、课程内容等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通知》提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要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形成机构名单、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要建立校外引进人员资格审查机制,严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课后服务。


  《通知》明确,各地要对区域内课后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要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包括课后服务收费在内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清单应重新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要加强课后服务经费保障,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




  一起来看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通知》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1.“双减”以来,课后服务进展成效如何?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为什么要出台《通知》?


  答:“双减”实施两年多来,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受到群众普遍欢迎。一是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指导“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充分挖掘校内潜力,同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利用科普、文旅、体育等校外资源支持开展课后服务,增强课后服务有效性和吸引力。二是充实课后服务队伍,坚持以学校教师为主承担课后服务,同时各地各校还引进了28万余名科技人才、文艺工作者、体育教练员、退休教师等专业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三是强化课后服务保障,国家提高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初中分别提高70、90元,明确主要用于支持学校落实“双减”政策、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督促全国所有省份都出台了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所有县区均落实了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四是推动数字化赋能,建设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组织开展课后服务数字化管理试点,首批已有31个省份、594个县(区)的23206所学校参与试点,优化学校管理流程,畅通家校沟通渠道。目前,学校在做好作业答疑辅导的同时,普遍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项目,课后服务吸引力有效性显著提升。


  但在实施过程中,有的地方和学校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个别地方和学校随意扩大课后服务范围,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增加了家庭教育负担;有的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在课后服务活动中组织刷题备考、讲授新课、集体补课,增加了学生课业负担。“双减”政策实施目的是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开展课后服务是为学生提供更多可选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等活动,也是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的重要途径,是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上述不规范行为违背了“双减”政策及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初衷,需要进一步规范提升。


  2.哪些时间属于课后服务范围?


  答:根据中央“双减”意见精神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做好衔接。从时间范围上,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属于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学习生活便利服务,不应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3.课后服务应开展哪些活动内容?


  答:《通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明确课后服务应开设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作为课程教学有益补充,进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同时,学校可从学生实际出发指导学生利用在校时间认真完成作业,为学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但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


  4.《通知》规范课后服务收费的要求和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央“双减”意见精神及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有关规定要求,《通知》明确要求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时间、课程内容等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5.第三方机构能否进校园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答:根据中央“双减”意见精神及有关规定,学校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需引进具有相应资质、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非学科类课后服务的,要严格规范管理。各地要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形成机构名单和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引进费用标准要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并要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要建立校外引进人员资格审查机制,严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课后服务。


  6.如何确保《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答:一是及时调整完善政策。各地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对区域内课后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特别是要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包括课后服务收费在内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清单应重新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二是健全监督举报平台。各地要积极设立课后服务监督举报电话或信箱,及时核查办理群众反映的课后服务问题,坚决纠正违规行为。教育部等部门也将及时核查处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三是做好对社会和家长解释工作。各地要及时调整完善课后服务相关政策措施,在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前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广泛宣传新学期课后服务有关要求,做好家长解释工作,与既往工作做法平稳衔接过渡。


  7.下一步,该如何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答:在规范课后服务工作的同时,锚定“双减”目标,不断完善课后服务体系,强化课后服务育人功能,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一是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指导各地各校加强课后服务活动课程资源开发,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二是充分利用校外资源,按照有关规定有序引进具有资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三是加快数字化赋能,全面推进优质课后服务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有序扩大数字化管理试点应用,提高课后服务管理效能。四是强化条件保障,推动各地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规范收费行为,保障课后服务健康发展。